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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家來談談 鄭和下西洋及哥倫布的新大陸 [打印本頁]

作者: 郭棚機器    時間: 2008-10-11 11:45
鄭和下西洋,15世紀有這樣的對外交流的壯舉當然值得中國人引以為傲。但與哥倫布發(fā)現(xiàn)新大陸比較一下,兩種制度的差別軒輊立見。
哥倫布1492年8月2日揚帆西去,歷時33天,至10月12日,終于發(fā)現(xiàn)了新大陸,揭開了世界歷史新的一頁。在他之前,鄭和七次下西洋,最遠曾到達非洲西部。他初次奉使是在永樂三年(1405)六月十五日,比哥倫布首航整整早了87年;最后一次下西洋是1430年,也比哥倫布發(fā)現(xiàn)新大陸的航行早62年。每次航行都長達一年多以上,哥倫布更望塵莫及。
再看看船隊規(guī)模:哥倫布第一次航行僅有三艘輕帆船;其中最大的長度不到17米,寬只有六米。此后,他又三次到達美洲,最大一次由17條船組成的船隊,人數(shù)約為1200人。最后一次航行是1502年4月3日開航,花了21天到達古巴,船隊由四艘輕帆船組成。而鄭和第一次下西洋帶領士卒二萬七千八百余人,長四十四丈(約138米)、廣十八丈者(約56米)的寶船六十二艘,加上其它中小船只,共二百余艘。 其他各次情況差不多。其規(guī)模之大亦遠遠超過哥倫布歷次遠航的船隊。
那么,為什么鄭和的壯舉無法繼續(xù),也沒有創(chuàng)造一個新世界?
鄭和下西洋的目的非常明確。首先是宣揚國威;沒有說出口的是尋找僅做了四年皇帝就被明成祖趕下臺的惠帝的下落。完全是“政治掛帥”!不過,這樣的政治不容易玩。“支費浩繁,庫藏為虛” ,是終止下西洋的直接原因。永樂年間,新建和改建了約二千艘海船。這些船只主要用于下西洋。其中每只寶船造價約需五、六千銀兩。此外,還要加上各種賞賜品的費用。據(jù)說大約花了六百萬銀兩。而直至明中葉時,財政歲支不過三百余萬兩。如此宣揚國威的收獲之一,是朝貢使臣大量涌至。永樂年間,每年來貢的外國使團平均七個。在六下西洋回朝時,竟有十六國遣使臣一千二百人同時來朝!對這些外邦朝貢者,按規(guī)矩還要賞賜。明成祖曾說:“朝廷取四夷,當懷之以恩。今后朝貢者,悉以品級賜赍,更加厚不為過也。” 以上還沒有計算生還者要賞賜;死去的大約一萬人則要撫恤。在不堪重負的情況下,這些壯舉只好中止。為了讓后人不再作航海夢,給國家財政增加負擔,連歸入官方檔案的最完整的航海資料也被兵部尚書劉大夏下令燒掉了。
與此同時,明代的法律規(guī)定,擅造二桅以上大船就屬違法,“若將大船雇與下海之人,分取番貨,及雖不曾造有大船,但糾通下海之人,接置番貨,與探聽下海之人,番貨到來,私買販賣蘇木、胡椒至一千斤以上者,俱發(fā)邊境充軍,番貨并入官。” 大清帝國更變本加厲,康熙年間,不但本國造船嚴加限制,在外國打造船只回國貿(mào)易,亦在禁止之列;凡因貿(mào)易或其他原因飄洋過海在國外逗留不歸者,“不得回籍”(開除國籍)!于是,一度領先世界的造船技術落后了,不但沿海社會經(jīng)濟喪失了發(fā)展機會,而且無法建立一支像樣的海軍。明清之際的英國也是專制王國,但在都鐸王朝時期(1485-1603年),他們就實行鼓勵造船和買船的國策。當時規(guī)定凡建造或購買一艘80噸以上可以遠航的大船,便給予20鎊的津貼。對遠航探險所需費用,女王和大臣更給予慷慨資助并賦予搜捕敵對國家船只的權(quán)力,掠奪所得財富,女王和大臣可以分潤。 一個海上強國和議會制的民主國家由是慢慢崛起。鄭和下西洋400年后,約翰牛持船堅炮利叩關,明成祖下令建造感謝馬祖保佑下西洋平安的南京靜海寺,竟成了簽訂屈辱的江寧條約時洋人耀武揚威“拜會”大清帝國大員的場所。而當時打敗大清帝國的還不是鐵甲戰(zhàn)艦,而是二或三桅的木質(zhì)戰(zhàn)船!
在西方,哥倫布一類探險者,旨在掠奪黃金、白銀、香料、土地或其他奇珍異寶。國王和政府的支持,目的也非常明確:這是一筆有利可圖的投資。哥倫布為了說服投資者——國王,整整費了八年!但他得到了應有的回報:國王“封他為新發(fā)現(xiàn)地方的總督和副王。他將從這些占領地所制造或經(jīng)營所得黃金、珠寶、香料及其他商品中抽取十分之一歸己,并且一概免稅。他對一切開往那些占領地的船只有權(quán)投資取得八分之一的股份。所有這一切爵位、職位與權(quán)利都可以傳給他的繼承人和后代,世襲罔替! 對中國人來說,似乎還應補充一句:西班牙國王也沒有因為他是意大利熱那亞人而加以歧視。馬克思說過,200%的利潤可以讓人甘冒上斷頭臺的風險!這一點也不高尚,但新世界就是這樣闖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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